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晓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81********45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481民初1907号 |
案号 |
(2021)冀0481执1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武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韩晓宇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妮妮借款本金50371.4元及利息(从2018年11月4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时止,含已经支付的利息3900元)。案件受理费1713元,减半收取856.5元,由被告韩晓宇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武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