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耿军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123********4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123民初2723号
案号
(2021)冀0123执3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正定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耿军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冯素红1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50元,由被告耿军华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正定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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