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黎晓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826********022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826民初66号
案号
(2021)粤1826执1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谭秀荣与黎晓诗双方一致确认,黎晓诗仍欠谭秀荣借款145465.7元。二、黎晓诗分22期归还所欠谭秀荣的借款本金及银行相关利息、手续费,于2021年3月2日归还16000元,2021年4月2日归还16000元,2021年5月2日归还16000元,自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2日每月2日归还5000元,2023年1月2日还清7462.7元,合计145462.7元。如黎晓诗未按期归还,谭秀荣可申请一次性执行剩余款项。三、本案受理费1700元,由黎晓诗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03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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