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晓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826********02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826民初66号 |
案号 |
(2021)粤1826执1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谭秀荣与黎晓诗双方一致确认,黎晓诗仍欠谭秀荣借款145465.7元。二、黎晓诗分22期归还所欠谭秀荣的借款本金及银行相关利息、手续费,于2021年3月2日归还16000元,2021年4月2日归还16000元,2021年5月2日归还16000元,自2021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2日每月2日归还5000元,2023年1月2日还清7462.7元,合计145462.7元。如黎晓诗未按期归还,谭秀荣可申请一次性执行剩余款项。三、本案受理费1700元,由黎晓诗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