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好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331********1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1223民初1834号
案号
(2021)黑1223执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青冈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执行陈好坤、鲍兴国给付李伟明借款本息合计929200元;2、请求执行青冈时代新居一期a栋8单元1502室及一期多层沿街8号商铺两处抵押房产;3请求执行陈好坤、鲍兴国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请求执行陈好坤、鲍兴国应支付的案件受理费6546元及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青冈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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