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好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1********1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223民初1834号  | 
    
案号  | 
      (2021)黑1223执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冈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执行陈好坤、鲍兴国给付李伟明借款本息合计929200元;2、请求执行青冈时代新居一期a栋8单元1502室及一期多层沿街8号商铺两处抵押房产;3请求执行陈好坤、鲍兴国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请求执行陈好坤、鲍兴国应支付的案件受理费6546元及本案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冈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