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523********1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湘0523刑初380号 |
案号 |
(2021)湘0523执6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邵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谢军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2日至2023年10月27日止。)二、被告人谢祥生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刑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1月2日起至2020年6月26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邵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8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