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饶鹏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00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5刑初29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3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饶鹏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取保候审一年五个月零十天,刑期的终止日顺延,即自2018年06月03日起至2020年08月1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吸毒工具吸管一个,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时间 |
2021-07-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