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饶鹏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26********00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25刑初29号
案号
(2021)赣1025执3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饶鹏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羁押期间取保候审一年五个月零十天,刑期的终止日顺延,即自2018年06月03日起至2020年08月1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案的吸毒工具吸管一个,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5-24
发布时间
2021-07-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