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1********0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0民初2605号
案号
(2021)赣0730执1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截止2020年8月10日,被告胡鹏尚欠原告梅宗煌借款本金30000元,利息2250元,被告胡鹏自愿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部还清。 案件受理费606元,减半收取303元,由原告梅宗煌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9
发布时间
2021-06-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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