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225********1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924民初713号 |
案号 |
(2021)赣0924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徐凯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宜丰县兴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偿还欠款256115.68元及其按月利率1%、从2019年10月10日起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宜丰县兴发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90元,由被告徐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6-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