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982********6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982民初301号 |
案号 |
(2021)粤0982执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化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791218600184】。1、被执行人梁志伟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32162.79元(该息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以后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计至付清款日止)。2、被执行人罗淇文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5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二点九计收的迟延履行金。4、案件受理费1686.46元,减半收取计843.23元,由被执行人梁志伟、罗淇文共同负担。5、上述金额暂合计为83006.0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化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时间 |
2021-07-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