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黎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123********25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103民初877号 |
案号 |
(2021)豫1103执9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黎鹏自愿分五期向原告周永华偿还36000元的借款。第一期于2021年4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9000元,第二期于2021年5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6000元,第三期于2021年6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7500元,第四期于2021年7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7500元,第五期于2021年8月10日前向原告偿还6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07-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