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阜阳市陆阳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63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南民一初字第03352号 |
案号 |
(2016)皖1225执11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宋井彦财产损失2090元;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蒙城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宋井彦财产损失267702元;三、被告孙万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宋井彦评估费9900元,被告阜阳市陆阳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495元(原告预交5347元),本院减收2747元,由被告孙万亮负担2748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08-22 |
发布时间 |
2017-05-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6)皖1225执1196号 |
立案日期 |
2016-08-22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2648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仁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2045563359572 |
登记机关 |
阜阳市颍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客运北站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