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倪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482********050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413民初2122号
案号
(2021)苏0413执11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倪霞同意归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理赔款人民币100941.5元,此款于2020年10月30日前归还3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归还30000元,余款40941.5元于2021年2月底前付清。2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558元,由被告倪霞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1年2月底前一并给付原告)。三、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如被告倪霞未按期足额履行上述第一、二项还款义务,则自愿承担以理赔款人民币100941.5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6日起至该理赔款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违约金,自被告倪霞不按期足额履行之次日起,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有权对上述第一、二项到期及未到期全部未履行款项及该违约金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坛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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