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向家铁合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23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502民初4052号 |
案号 |
(2021)赣0502执13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湖南向家铁合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返还预付货款146612.95元、赔偿损失54410.59元、支付违约金67840元、保全保险费700元、律师费7000元,合计人民币276563.54元,并支付以146612.9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自2019年10月2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原告新余新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45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7565元,由被告湖南向家铁合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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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聂东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103792355714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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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南路423号乾城嘉园1栋2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