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322********4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1026民初3236号 |
案号 |
(2021)冀1026执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建国模板销售部偿还原告文安县荣祥板厂货款1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计算方法为:100000×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12÷365×欠款天数),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建国模板销售部负担(该款原告已垫付,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文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28 |
发布时间 |
2021-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