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创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5122********525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4民初1128号
案号
(2021)赣0734执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寻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陈创锋尚欠原告江西昌山实业有限公司寻乌长宁分公司材料款274857.51元,该款由被告陈创锋于2020年11月22日前付清,并支付利息,利息以本金274857.5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3%,自2020年9月21日起计算至清偿日止。二、原告江西昌山实业有限公司寻乌长宁分公司撤回对被告建威建设集团(深圳)有限公司的起诉,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诉讼费2858元,由被告陈创锋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寻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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