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吕晓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582********26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1民初25862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粤1971执69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205629988】。一、限被告深圳市优博纸品有限公司、被告深圳市联科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东莞市金诺粘合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36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83600元为计算基数,从2018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从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吕晓峰对被告深圳市优博纸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吴桂鑫对被告深圳市联科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973.33元,由被告深圳市优博纸品有限公司、深圳市联科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吕晓峰、吴柱鑫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