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冕宁县瑞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239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3433民初1422号
案号
(2021)川3433执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冕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曾库宝、四川红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冕宁县瑞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冕宁县润沙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连带支付原告刘顺高民工工资、资金占用利息等所有费用合计1100万元,此款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600万元,于2021年1月20日前支付500万元;二、如果四被告不能按协议第一条约定时间履行支付义务,原告刘顺高将对四被告共同所有的冕宁县里庄马颈子电站下站(厂房、住宿房、配电房、管道及场地等)的物权享有顺位优先受偿权;三、案件受理费87800元,原告已预付74800元,现本案调解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43900元,退还原告30900元;四、双方无其他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7-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永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343368239793X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冕宁县城厢镇西街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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