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丽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24********0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1124民初961号 |
案号 |
(2021)黑1124执2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要求被申请人高峰、邢丽娜给付贾丹200000元,利息59000元,起诉费278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孙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7-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