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赖杰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622********079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924民初1327号
案号
(2021)赣0924执14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宜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赖杰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宜丰县永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款217536元、利息56430元(自2019年3月11日至2020年4月24日)、自2020年4月25日起至车款还清日按月利率1%的标准计算的利息、鉴定费400元。案件受理费549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赖杰辉负担。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被告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宜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3-02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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