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赖锋滨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35********01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33民初2375号
案号
(2021)赣0733执8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会昌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赖华青、肖小玲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县支行贷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按《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赖锋滨在最高额担保额度120000元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赖华青、肖小玲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0元,减半收取计1175元,由被告赖华青、肖小玲、赖锋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会昌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6-01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