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22********04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1024民初50号
案号
(2021)冀1024执16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冯波欠原告肖朝坤劳务费170692元,自2020年7月起至2023年5月止被告于每月25日前(含当日)各给付原告劳务费4800元,余款2692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付清。二、如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任何一期给付劳务费义务,原告可就未给付的劳务费一次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香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7-05
发布时间
2021-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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