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旭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4********27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634民初155号 |
案号 |
(2021)冀0634执5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旭卫于2019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董作权借款本金1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本金50,000元及利息60,000元。逾期偿还,被告应以未偿还本金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5,511元,减半收取计2,756元,由董作权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曲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7-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