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旭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34********27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34民初155号
案号
(2021)冀0634执5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曲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旭卫于2019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董作权借款本金10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剩余本金50,000元及利息60,000元。逾期偿还,被告应以未偿还本金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5,511元,减半收取计2,756元,由董作权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曲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7-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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