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殷旭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322********6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1322民初46号
案号
(2021)粤1322执5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博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970211600115】。被告殷裕阳、殷旭军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连带偿还垫付款121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60元(原告预交1360元),由被告殷裕阳、殷旭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7-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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