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鲁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104********1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05民初17043号
案号
(2021)粤0105执108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珠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清偿信用卡本金38474.06元、利息6352.89元、分期手续费0元,以及支付从2020年3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领用合约》约定的标准计付)给申请人; 2、被申请执行人如未按照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被申请执行人承担诉讼费464元以及本案全部执行费用。 暂合计为人民币45290.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7-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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