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1********684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702刑初17号 |
案号 |
(2021)豫1702执17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谢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4年5月4日止)。二、责令被告人谢娟退赔被害人张振东经济损失人民币8299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