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德保新振锰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1024民初803号 |
案号 |
(2021)桂1024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广西德保新振锰业有限公司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贵州鹏源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尚欠货款450072.4元,并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上浮30%计付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本判决生效后的第十五日期间的利息。本案受理费8052元,依法减半收取402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770元,共计6796元,由被告广西德保新振锰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零才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02469277687XD |
登记机关 |
德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德保县足荣工业集中区五里湾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