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韶山市浮乐德酒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3********XT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湘0382民初646号 |
案号 |
(2021)湘0382执1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韶山市浮乐德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韶山市潭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月至8月物业服务费64,000元,水电费35,030元,合计99,030元及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9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韶山市浮乐德酒店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66元,减半收取1,233元,由被告韶山市浮乐德酒店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小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382MA4L6NXT62 |
登记机关 |
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韶山市清溪镇新颜路新天时代御园8栋3—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