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花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3********09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安石民初字第146号 |
案号 |
(2021)赣0123执恢2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明、刘花果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归还原告周亮借款人民币250万元及逾期利息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