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穆荣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30********44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黔0303民初2025号
案号
(2021)黔0303执13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穆荣蝉与被告李才康自愿离婚。二、原、被告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李小艳(女,2013年10月23日出生)由被告李才康抚养,原告穆荣蝉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800元,自2018年4月9日起按月于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至双方约定的银行卡(户名:李才康,账号:6217997030018402400)中,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可不再支付。三、原告穆荣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100元(已减半)由原告穆荣蝉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3-09
发布时间
2021-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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