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穆荣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30********44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303民初2025号 |
案号 |
(2021)黔0303执1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穆荣蝉与被告李才康自愿离婚。二、原、被告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李小艳(女,2013年10月23日出生)由被告李才康抚养,原告穆荣蝉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人民币800元,自2018年4月9日起按月于每月最后一日前支付至双方约定的银行卡(户名:李才康,账号:6217997030018402400)中,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可不再支付。三、原告穆荣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100元(已减半)由原告穆荣蝉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7-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