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童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3********5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赣0982民初76号 |
案号 |
(2021)赣0982执恢3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谢淑与被告谢童飞离婚;二、婚生小孩谢宇珅属双方共同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17年5月份始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谢宇珅年满十八周岁止;三、共同财产即彩礼金35000元,分配给原告20000元,分配给被告15000元(该款可冲抵其应付抚养费用周期15个月)。本案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谢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樟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时间 |
2021-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