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谢昌雄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128********09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7民初3371号
案号
(2021)赣0783执6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谢昌雄、赖若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杰平、赖洁琼借款本金计人民币510万元,并从2018年4月2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止按月利率1%计付利息给原告王杰平、赖洁琼,利随本清。二、由被告谢昌雄、赖若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杰平、赖洁琼截至2018年4月1日的利息计人民币341万元。案件受理费4076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5765元,由被告谢昌雄、赖若梅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24
发布时间
2021-07-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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