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昌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128********09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7民初3371号 |
案号 |
(2021)赣0783执6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谢昌雄、赖若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王杰平、赖洁琼借款本金计人民币510万元,并从2018年4月2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止按月利率1%计付利息给原告王杰平、赖洁琼,利随本清。二、由被告谢昌雄、赖若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杰平、赖洁琼截至2018年4月1日的利息计人民币341万元。案件受理费4076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5765元,由被告谢昌雄、赖若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7-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