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于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105********3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黑0184民初4242号
案号
(2021)黑0184执5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雷给付原告宋健欠款本金16,339元,此款2于2020年11月开始,每月30日前给付本金2,000元直至本金全部付清,本金全部付清之日一次性给付原告利息500元。二、如被告于雷未按期给付欠款,则自当期本金迟付之日起给付剩余本金的利息(按年利率3.85%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08元减半收取104元,由被告于雷负担,此款于本息全部付清之日给付原告宋健。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五常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1-25
发布时间
2021-07-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