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霍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7********1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103民初2064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10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霍红、唐彬于2020年9月16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595500元;二、如被告霍红、唐彬未按上述约定偿还欠款,则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可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欠款数额为6435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53元,由被告原告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7-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