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1********51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91民初3889号 |
案号 |
(2021)苏0591执33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冻结被申请人倪志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07865.0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