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平根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00********1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322刑初24号 |
案号 |
(2021)赣0322执9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人谢鹏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被告人董平根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14日起至2022年8月13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