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11********01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81民初5057号 |
案号 |
(2021)赣0781执17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赖勇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宋火发生运费17000元,并自2019年6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赖勇负担。该款项原告已预交,被告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瑞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时间 |
2021-07-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