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杰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3********4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0民初1874号 |
案号 |
(2021)津0110执30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程林街中心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冯杰远给付原告天津市鑫庆盛泰商贸有限公司货款35896元;执行办法:自2020年7月起每月15日前被告冯杰远给付原告天津市鑫庆盛泰商贸有限公司货款3589.6元,直至给付完毕时止。二、如被告冯杰远未能如期如额给付原告天津市鑫庆盛泰商贸有限公司上述款项,原告可就全部款项申请执行,并要求被告加付违约金13461元;三、双方其他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7元,由被告冯杰远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