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瞿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683********02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506民初850号
案号
(2021)苏0506执20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瞿娟于2021年3月底前归还原告苏荣借款本金200000元、截至2019年4月24日利息3000元,合计203000元,以及以借款本金2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如被告瞿娟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苏荣可以就被告瞿娟未履行的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原、被告之间就本案再无任何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47元、财产保全费1918元,合计人民币4665元,由被告瞿娟负担(此款已由原告苏荣垫付,被告瞿娟于2021年3月底前给付原告苏荣)。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3(此页无正文)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12
发布时间
2021-07-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