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金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04********0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31民初3820号 |
案号 |
(2021)赣0731执7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金鹏尚欠原告张於光借款本金300000元,限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还清;二、若被告金鹏逾期还款,则尚未归还的借款本金自2018年12月17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利随本清;三、案件受理费3215元,由被告金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于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