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7********0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7民初2148号
案号
(2021)赣0783执61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南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蔡敏、陈林芳、刘添英归还原告钟浪新借款本金27万元及2018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的利息共计121500元,并从2020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计付利息给原告,直至本金归还清楚止。归还方式:由被告蔡敏、陈林芳、刘添英2020年10月起每月归还至少6000元利息,于2021年2月10日前总共归还41000元利息,于2021年12月31日前归还全部利息;于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金10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归还本金10万元,于2024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金7万元,并从2022年1月1日起继续按月利率1.5%计付利息给原告,利随本清。二、案件受理费3624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蔡敏、陈林芳、刘添英承担,于2021年2月10日前支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南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04
发布时间
2021-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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