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左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323********21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123民初307号 |
案号 |
(2021)赣1123执6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被告所生长子、次子由原告直接抚养,被告自2019年起每年12月30日前按江西省统计部门发布的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的50%支付来两孩子抚养费直至年满18周岁为止。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玉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18 |
发布时间 |
2021-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