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752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桂1302民初1号
案号
(2018)桂1302执13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东莞市东然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货款及工程款4582670.09元; 二、被告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以尚欠货款4582670.09元为基数,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给原告东莞市东然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43461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8461元,由被告来宾市华欣纸业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已经预交,本院不再办理退费,被告在支付上述赔偿款时一并将负担的案件受理费等支付给原告)。上述债务,义务人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8-08-27
发布时间
2018-09-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桂1302执1350号
立案日期
2018-08-27
执行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63113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洪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30007524048X9
登记机关
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来宾市长梅路58号(来宾A电厂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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