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鲁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03********13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3刑初637号 |
案号 |
(2021)黑0103执37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刘鲁伟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8月23日起至2026年8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至本院)二、责令被告人刘鲁伟退赔安平公司人民币867.65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