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霍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1121********265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6民初33939号
案号
(2021)津0116执29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霍亮于2020年12月25日前给付原告天津滨海新区居然之家家居建材市场有限公司租金、市场管理费、广告促销费、物业费等共计15000元(已缴纳定金10000元不予退还);二、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1.5元,保全费24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已交纳)。三、双方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2-04
发布时间
2021-07-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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