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驿城区飞达养殖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87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726民初1195号 |
案号 |
(2019)豫1728执1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泌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泌阳旷达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郑红卫偿还借款本金六十万元及利息,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飞达养殖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豫1728执1639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执行法院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91332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彦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2058766148A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驻马店驿城区香山乡孙店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