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博翔铝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64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6民初1889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20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西博翔铝业有限公司自收到法院调解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偿还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的涉案利息共计人民币203513元,前五个月每个月支付33000元,最后一个月付清剩余款38513元。二、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放弃要求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三、被告刘志良、史翠娟、刘志康、原会芳、原许民、刘二梅、河津市德源盛工贸有限公司对山西博翔铝业有限公司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本案诉讼费2951元由被告山西博翔铝业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时间 |
2021-07-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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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志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82676427944L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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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河津市樊村镇刘家院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