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红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37********2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37民初788号 |
案号 |
(2021)冀0637执1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调解如下:一、被告牛红涛偿还原告董立借款本金10万元及2020年8月24日之前的利息5万元,并偿还自2020年8月24日起以本金1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具体给付方式为:被告牛红涛于2020年9月30之前偿还原告董立2000元,以后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董立2000元至还清之日止);二、如被告牛红涛逾期偿还,原告可就剩余未还本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李志伟不承担保证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牛红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