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202********7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981刑初192号
案号
(2021)赣0981执17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邹亮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止。)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娟、史紫涛、黄宇凯、陈喜林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98,000元,其中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娟、史紫涛、黄宇凯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73,749.16元,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喜林支付赔偿款人民币24,250.84元。三、被告人邹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娟、史紫涛、黄宇凯因本次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人民币634,507.34元;四、被告人邹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喜林因本次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人民币4,266.24元;五、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娟、史紫涛、黄宇凯、陈喜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6-28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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