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04********20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110民初2180号
案号
(2021)冀0110执恢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鹿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孙红彩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鹿泉支行本金96670.36元及利息(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被告张国发、盖书珍、张慧伟、田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4-08
发布时间
2021-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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