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相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321********4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鄂0304民初2149号
案号
(2021)鄂0304执7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胡相涛于2019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欠款33170.39元,并以33170.39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付自2018年12月27日起至欠款偿还之日止的利息;二、案件受理费628元,减半收取314元,由被告胡相涛负担;三、双方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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